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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赢官司、骗婚的“记者、律导、法学博士”该收手了!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宾曰语云 Author 宾曰语云




最近,一个自称“杨林佺—律导”的人混迹于一些微信群,声称“打官司依法包赢,不赢不要钱”。宾曰语云(ID:Lzkj328)注意到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刚被拉进一个群,就把群名改成了“杨林佺律导—中国法律法规群”,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群里散发牛皮癣广告,以公平正义代言者自居,声称“唤醒中国人,觉醒诉讼者”。


有硕导,硕士生导师;有博导,博士生导师。这“律导”是什么个意思?对此,“杨林佺律导”有自己的【官宣】解释:



【律导】——利用法律等知识和理智,冷静有理、有据有序有利有节,正确的引导执法人员和当事人,以人性为根本,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结合法理情,解决各种纠纷事端,完全彻底的依法办事。大义灭亲,大理灭情,是非分明,公平正义,向不依法办事的执法人员公开亮剑并从严追责到底。遵循无功不受禄的基本人性原则。对代理的案子,依法包赢,不赢不要钱。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维护公正公道。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类文明进程,加速人类发展进化。合情合理,利人利己,利人永远利己。




 “杨林佺律导”又是如何给律师定义的?




【律师】——利用法律知识和千术,勾结官府和执法人员,合法和非法诈骗敲诈老百姓钱财。弄虚作假,不义不道,金钱至上,损人利己。办案走程序行过场,不包当事人官司输赢,主张不了公平正义,和不依法办事的执法人员相互勾结并共同谋赃分赃。还哄骗和欺诈老百姓说,律师包赢是违法的骗人的,是不符合律师的执业规范的。对代理的案子,不包赢,输赢都要钱。不使法律正确实施,危害社会公平正义。伤天害理,损人利己,害人最终害己。




 他自己是不是律师?看看他的牛皮癣名片:




湖北恩施市人;高二歧师弃学后自学哲学法学农学中文等等等多学科,先后毕(结)业拜师于中国农大、中国专利局培训中心、武大、西政北大清华、中国律函中心、博爱影校等等等;在全国获优获奖获专利;个人创办合法刊物《星星火炬》;考获中国律师资格和记者;辩护、代理各种难怪奇重大要冤假错黑疑悬案百余件;在村委乡政府、市科委科协、州林业局统计局、(武汉)湖北省金卫律所、(北京)北京市兴航律所、(北京)中国社会调查所、中国城市网、楚天声屏报、保险装饰建筑等政企事工作过。


辩护、代理各种难怪奇重大要冤假错黑疑悬案百余件,赢了还是输了呢?他在今年5月6日的微信公众号文章里信誓旦旦地吹嘘:“我杨林佺律导,自2005年5月1日起,我接手的官司,没有一个败诉的。初级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都是按照我的诉求文书,原文支持我的诉讼请求。这是真的。”


而去年他自己吹嘘的是“1994年至今,身经千案。被无数博士、教授、博士导师等成功高人高干和公检法司人员都荣称为杨老师、杨导师、杨导、杨律导”。声称“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备案许可,创建的一个服务全中国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集团。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紫御国际大厦内。 截止2017年6月4日,已在全中国23个省市区和新加坡,设立了99个办事处”。




 他这么说有人相信吗?当然有!






 甚至有马甲帮他吹牛与自我吹牛!



自己是律师,还能把律师贬得一无是处?“杨林佺律导”到底是不是律师?我们再看他的牛皮癣名片:



记者、律导。记者,是《楚天声屏报》记者;《星星火炬》准印证鄂恩州(95)字第59号;记者证号:楚记证(2006)第2号。上面的信息都是假的。


律师,“杨林佺律导”自称律师执业证号是:17200175110770。律师执业证(含律师工作证)号采用17位代码,具体排序规则如下:第1位为执业证书文本种类代码,1代表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文本;第2-3位为持证人执业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4-5位为持证人执业机构所在的市(地、州、盟) 或者直辖市的区(县)代码;第6-9位为首次批准律师执业的年度代码;第10位为律师执业(律师工作)类别代码(专职律师1、兼职律师2、香港居民律师3、澳门居民律师4、台湾居民律师5、公职律师6、公司律师7、法律援助律师8、军队律师9);第11位为性别代码(男0,女1);第12-17位为律师执业证序列号代码。


如果“杨林佺律导”是北京律师,北京市的行政代码是11;如果“杨林佺律导”是湖北律师,湖北省的行政代码是42。排在第一位的代码是司法部01,最后一位是新疆65,“杨林佺律导”所说的72根本不存在,14位数“17200175110770”律师执业证号显然也是骗人的。



 于是,宾曰语云(ID:Lzkj328)在群里怼了他,但他不作回应。






 律师们是怎么说的?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如果是律师,这个会处罚。这个人可能根本不是律师,他宣传99%以上的律师都是骗钱,这是违法的。可以举报他。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因为司法部规定,公民代理不得收费。打赢也不能收钱。律师不能用低收费、不收费招揽生意,不正当竞争,违者处罚。


宾曰语云(ID:Lzkj328):他发这像牛皮癣广告。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连律师都不是,还吹成律师。


宾曰语云:这就是骗子了。不过这样的人在网上说不定还真能骗到人啊。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对,想免费用律师的愚昧人很多。不愁没人上当。不是律师的,司法局不管,直接公安机关管,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如果是律师,就违反了律协规定。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这我都看不下去,太过分了!胡扯!


宾曰语云:这个人疯了!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还依法包赢?官司输了,就是法院不依法?


宾曰语云:糊弄不懂法的老百姓。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老百姓认为这律师能包赢,所以就找他了。


宾曰语云:能不能这么说,说自己包赢的律师就是骗钱的?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志明:对,百分百,这和“包治百病”一个意思。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黄顶:此人这么宣传肯定有问题。律师不能承诺案子胜诉是合法合理的。因为诉讼是一个帮助司法实现公平公正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谁出的钱多就去帮谁的问题。再就是诉讼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是不可估量的。有的原告为追求结果会不断刺激被告,折磨被告。有的被告为躲避责任,不顾礼仪廉耻,做伪证,恶意串通。有的心理素质不行,在诉讼中自残或残害他人。作为纠纷中的人是非理性的,他们要的结果不是我们找个砌墙师傅,要砌得别人满意。诉讼中的人是要致矛盾相对方身陷绝境。若律师追求的是结果,谁给钱就不惜代价帮助他胜诉,不遵守公平正义,这就如古时代的杀手,现在的打手。


大致可分两个危害后果。一,诉讼的功能是化解矛盾,不是激化矛盾。律师是有公益性质的,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员,同时也要兼顾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诉讼的目的是要么用柔和的方式化解矛盾,要么用暴力终止。律师作为参与者,委托人的代言人,如果不是为公平正义,而是为在矛盾中谋求利益,则社会会陷入无穷尽的纠纷。第二,律师在法律的规定内能享受很多正常人无法享受的特权,例如调档,阅卷,自由进入任何行政司法机关,若只顾委托人的利益,全社会的安全就无法保障。


如果给律师加上保证结果的紧箍咒,律师为了追求结果肯定要行贿。这样社会很快就会陷入危机。


此外,律师也有很多监督机构。如果不能全面履行职责也要受处分,负法律后果。有的还要受刑事责任。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德莉:对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有悖律师法。


宾曰语云:不符合法律要求吧?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德莉:嗯,不能和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



 律师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十四条 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方面应遵守如下执业纪律:


(一)不得在明知委托人的动机和行为是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帮助;


(二)不得无原则迁就委托人的个人利益,或者故意曲解法律以迎合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或者授意委托人规避法律,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冒牌律师曾被投诉曝光 


就是这么一个冒牌记者、冒牌律师,一天到晚在网络上声称“打官司依法包赢,不赢不要钱。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维护公正公道。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类文明进程,加速人类发展进化。”



2012年5月19日、2012年6月11日、2016年12月13日,《农村新报》、恩施新闻网和长江巴东网分别以《图文:飞不走的“同林鸟”》、《永不分飞的“同林鸟”》、《医疗扶贫献真情 残疾人罗再勋重获新生》为题,介绍了巴东县绿葱坡镇村民罗再勋夫妇在逆境中不离不弃、自强不息的感人事。




就是这样生活在逆境中的贫困户,就被“杨林佺律导”坑过。


在湖北日报网东湖社区,至今还有一个《矿难者遭遇黑律师 大量救命钱被侵吞》的帖子,说的就是这个打着“维护弱势群体,维护公正公道”旗号的“杨林佺律导”坑害当事人的事。因矿难事故导致卧床8年多的罗再勋2012年6月15日发帖指出,他在山西省曲沃县杨谈乡二号沟铁矿务工时遭受重伤致胸椎压缩性骨折致完全性截瘫,出事后矿方百般推卸责任。 


在多人的推荐下,罗再勋的爱人黄大英满怀信心找到闻名湖北恩施州的某律师事务所委托办理伤残赔偿事宜,由于该所业务较多人手紧张,在受理后指定康某某律师办理,康某某又将此案委托给该所“临时工”,家住恩施白杨坪乡的无职业资格的无业游民余某某和杨林佺前往山西办理伤残赔偿事宜。 



在收取代理费后,余某某、杨林佺二人精心伪造协议书(无任何机构公章),称代罗再勋向矿方索赔到26000元伤残补偿。就是这点救命钱也被余某某、杨林佺用三年时间才像挤牙膏一样陆续为罗再勋支付了8850元,扣除吃喝费用尚欠10000余元一直赖着不给。无奈之下,罗再勋到处写信求助。 


2007年4月,在原恩施州委书记汤涛同志(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亲自过问下,该所主任、副主任跋山涉水来到罗再勋家,承认“家门不幸管教不严”,并支付了已被余某某、杨林佺侵吞三年的补偿余款,并另外退还了他先期支付的2700元活动费。 


这就是自封的“超人”——超级坑人。




知乎上有人问:“最近看到这样一张图,惊呆了,还有这种的骗子,大家怎么看。”



大家的回答是这样的:


“尼奏凯奥斯”:就说一句,你看他的五颜六色的文字和排版,不用看内容,你觉得他是个靠谱的律师,额,不,法律工作者吗?


这感觉就跟街头骗子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初步的筛选吧?不信的人,本来也不是他的目标对象,因为不好骗。看了这广告还想看内容,看了内容还觉得有几分道理的,很容易配合他忽悠。


“蓝月 法务”:1.没有执业资格证是不可以代理案件的。有职业资格证估计不敢这么嚣张,估计会被律协弄死。2.打官司千万不要相信包赢的,即便是案情明显的小案子,一般会回答你可能问题不大,但不会说包赢。3.中国地大人多,各种奇葩都有,管不过来。


“淼淼Miko”:这怕是司法考试没通过混不下去了吧?这哥们要真想出来骗钱,最起码学学排版ps什么的啊,广告还能做得稍微漂亮点不那么土。


“合肥律师苏义飞”:根本没有“律导”这个称谓,如果他是正规执业律师,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是知名律师,但他却称自己为律导,这都是忽悠那些不懂行的人的,也说明他根本不具备执业律师资格。其次你看看这宣传画的质感,典型的街边小广告,五颜六色、语句不通,甚至连头像都不是证件照,牛逼吹的震天响,说什么打不赢官司不要钱,这都是套路。所以如果有法律问题,最好去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相信这些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也有网友发帖指出“这是一个无耻之徒,骗婚,骗吃,骗财,冒充律师、冒充记者、此文里都是假话连篇!这个人是精神病患者!经常在网上和生活中胡言乱,坑蒙拐骗!可以百度搜索杨林佺律师 记者,可以去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查询。这种人渣,需要大量网民的向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举报、向公安报案、通过网络曝光和媒体报道、司法途径严惩!”



骗没骗到婚尚未可知,“杨林佺律导”称自己“学历:博士”、“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居住地:北京石景山”、“月薪:20000~50000元”、“已购住房”,的确有骗婚嫌疑。女同胞们擦亮眼睛啊!(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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